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2、《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区域路段货运机动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3、《淮安市区道路禁行区域通行证发放管理办法》
确需在市区货车禁行区域行驶的机动车辆。
(一)、 临时通行证
1、提货、送货单据或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2、车辆行驶证及复印件。
(二)、月度通行证
1、车主或使用单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本等。(申请单位与车主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2、申请人身份证、行驶证及复印件。
3、填写《禁区通行证申请表》。
已经受理的申请材料,经过核查,将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处以一百元罚款,记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