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等法规和标准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公传发[2014]1033号)。

申请条件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分为燃放技术人员、燃放操作人员、安全员和保管员。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a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b)无妨碍燃放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c)无犯罪记录;

d)具有履行规定岗位职责的能力。

e)燃放技术人员应具有工艺美术、火炸药、化学工程、安全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类专业范围技术职称之一。

申请材料

 

(一)《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

(二)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范围限于工艺美术、火炸药、化学工程、安全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类)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劳动关系证明之一:

1. 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有效的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商业保险除外)。

2. 申请人为已退休人员(不超过60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协议。

3. 申请人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兼职人员的,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受聘的证明和申请单位聘任协议。

4. 申请人为事业编制且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编制证明。

(五)燃放作业人员申报材料暨审查内容装订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格式,除需当事人签署的意见、签名、日期外一律打印。

2.材料如有修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种证件、凭证的复印件需彩色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排列:

1)《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或者《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换证申请表(均含从事燃放作业的简历和业绩附页);

2)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7)其他相关材料。

4.每个人的申请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制作粘贴档案袋封面。

基本流程  
办理时限

 10天。(安全评估时限不计算在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审批决定证件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认定要求和装订要求;2、所有复印件均需与原件核对;3、核查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应同时受聘于2个(含2个)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

4、现场申请的同时在互联网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系统”企业端进行网上申请。

示范文本  
常见错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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