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
(二)公民身份证复印件及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专业范围限于工艺美术、火炸药、化学工程、安全工程、电子工程、计算机类)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劳动关系证明之一:
1. 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有效的工伤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商业保险除外)。
2. 申请人为已退休人员(不超过60周岁)的,提供退休证明和聘任协议。
3. 申请人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兼职人员的,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受聘的证明和申请单位聘任协议。
4. 申请人为事业编制且申请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编制证明。
(五)燃放作业人员申报材料暨审查内容装订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格式,除需当事人签署的意见、签名、日期外一律打印。
2.材料如有修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各种证件、凭证的复印件需彩色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个人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摆排列:
(1)《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或者《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换证申请表(均含从事燃放作业的简历和业绩附页);
(2)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劳动关系证明文件;
(7)其他相关材料。
4.每个人的申请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制作粘贴档案袋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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