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扩建工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工商名称核准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本单位加盖公章);
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注:以上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改造、内装修工程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页面需盖建设单位公章,无章的需法人签字并按手印);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还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需出示名称核准通知书)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本单位加盖公章,无章的需法人签字并按手印)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质量承诺书(需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4、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以上要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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