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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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1、我市户籍的居民办理大陆证及各类签注的(暂未开通个人旅游);
2、江苏省内外市户籍的居民在我市办理大陆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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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1张(一年内)及电子档(应刻录为光盘)。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应提交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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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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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首次申请、补、换发十个工作日,单独签注七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四个工作日进入省厅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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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及标准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0元/本(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附件一“出入境收费”第七项);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加注 20元/项/次(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附件一“出入境收费”第八项) |
审批决定证件 |
经审批,符合规定的予以发放《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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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2、大陆居民因公职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3、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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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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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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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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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安出入境部门办事窗口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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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受理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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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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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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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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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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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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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312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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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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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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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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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497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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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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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公安局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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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2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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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584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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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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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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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县高良涧镇北京东路东九道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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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756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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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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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金湖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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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建设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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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69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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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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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涟水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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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北泰山路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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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296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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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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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盱眙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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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十里营大街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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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885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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